出国、买房、父母过生日都是收礼好时机;将大额贿赂上交组织,逢年过节收到“小心意”就自己留着……这是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原县委书记曾德权的“生财之道”。 2007年至2015年,曾德权利用担任宣恩县委副书记、宣恩县人民政府县长、宣恩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建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工作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法制日报,2017年4月25日)
担任宣恩县委副书记、宣恩县人民政府县长、宣恩县委书记的曾德权的贪腐之路实在漫长,长达九年之久,而最终将他绊倒的竟是项目工程。他成为担任手握重权的地方长官时,对项目工程很有发言权,更是帮助工程老板揽工程,对于他的帮忙,老板对他“答谢”也就“理所应当”了,曾德权在这个过程中呢,拒绝了,但又没有彻底拒绝,这就给那些企业老板留下了“遐想空间”,他将大部分的钱财都给拒绝在了门外,没退掉的比较大额的资金他也都上交给了组织,这些做法都是正确的啊,他的错误究竟犯在了什么地方呢?原来,还有一部分数额不大,又是逢年过节之时收受的“小红包”他就没再退回去同时也没有上交组织了,这就是他犯错开始的地方。就是他这样收受“小红包”,在长达九年的时间,他收到“小红包”的数额加起来也达到了百余万元,这是一个什么概念?
积少成多的“小红包”也是腐败啊,这样的“小红包”贪腐最终也形成了大贪,不是吗?是的,曾德权每次单笔受贿的金额都不大,但最终他接受审查时所累计的贪腐数额却也超过了百万元。他的“小红包”贪腐亦逃不开大“法网”。
在曾德权的思想认识中,这些“无伤大雅”的“小红包”,只是逢年过节中的人情往来,收一些“小红包”也无可厚非,真是这样吗?对党员干部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中就对此有明确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这样明文规定下他仍抱有侥幸心理收受“小红包”进行贪腐,最终走上不归路,这就是他自己的选择,不过他的选择却给更多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无论再小的贪腐都是贪,只要思想一旦想偏,接下来的路就会变得崎岖不平。为了自己能走在正道上,远离“红包”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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