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广东省纪委获悉,在今年向省委提交的述廉报告中,52.5%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单位一把手主动报告了“八小时以外”从事健康有益活动情况。这是广东探索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带来的新变化。(4月2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从过去的反腐倡廉经验来看,一些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之内的表现是中规中矩,无可挑剔的。然而八小时之外却判若两人。出入私人会所、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打高尔夫球、收送“红包”礼金、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甚至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各级党委要把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工作落实,最为关键的就是“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干部下班,但组织的监督不能“下班”
曾任河南省人大办公厅副主任的李国富在狱中忏悔说:“我在称兄道弟的酒场上被捧抬,是八小时之外;寻求精神刺激、追求畸形情感,是在八小时之外;从接受大批现金到低三下四向大款要钱,是在八小时之外;不惜精力为送了钱的人当‘奴隶’,也是在八小时之外。因为八小时之外往往是监督机制的断档,人性中自私的一面,最容易在断档期起作用,拥有了健康的、光明的八小时之外,我就不会成为人民的罪人。”
李国富所说,不排除有狡辩的成分,有逃避打击避重就轻的可能。但其所说违规违纪问题多发于八小时之外确实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和各级党委反腐倡廉的情况是一致的。如此看来,各级党委更应该把精力用在对领导干部的八小时之外监督上来,要盯紧领导干部的“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让领导干部不敢随心所欲地放纵自己,而且他们一旦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党组织能够及时地掌握情况,及时地对他们进行干预。
失去监督的权力固然会导致腐败,监督不到位的权力同样会导致腐败。八小时之外领导干部还是领导干部,拼命巴结他们的、千方百计讨好他们的、费尽心机要“围猎”他们的大有人在。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党组织的监督因为干部下班而“下班”,这无疑是让领导干部“裸奔”,这对他们抵御诱惑,肯定是有伤害的。
在此也希望领导干部明白,党组织严格监督自己,其实是对自己最大的爱护。要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是最好的自我保护,以律己之心,做坦荡之人,成光明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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