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本应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但原济宁医学院党委书记侯端敏却辩称,现实环境中完全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几乎不可能,特别是处于各种关系包围的领导干部。日前,年逾花甲的侯端敏被山东省潍坊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8月10日东方网)
常言道:“不受曰廉,不污曰洁”。说到“廉洁自律”可以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是做不到“廉洁自律”的却大有人在,而这些做不到廉洁自律的人心中又总是藏着一个完全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几乎不可能的说辞,正是这样的自我暗示,让他们走上了同流合污的道路。
唐太宗李世民的一句话,“以铜为镜,梗概正衣冠;以古为镜,大约见兴替。”这是照对了镜子,才能找出其中的真价值,而这种以别人无法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豪自己的加入队伍的人显然是照错了“镜子”,更扭曲了自己的心灵。
莫以廉小而不为,莫以贪小而为之。作为一名官员,在为官从政的过程中,要做到不收受别人的贿赂,不对上级溜须拍马,立足本职岗位,坚守“廉洁自律”的防线,以贪污腐败为耻,自觉地抵制腐败的不争之风才是应有之义。
有句话说的特别好:“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在反腐败的道路上情况总是多变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总能让那些心存不轨之人找到“权力便道”,只有干部为自己设下“廉洁”保护圈,才能抵御各种关系的包围,守住“清白”之身。
廉洁自律是一种社会价值的取向,也是官德官品,是官员为自己赢得的尊严,尊严不仅仅是别人给的,更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的,只有把廉洁自律当成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才能守廉筑洁,不干违纪违法之事,远离不正之风,不被官场环境所影响,依然如“荷花一样”能够出淤泥而不染,紧握反腐利剑,当仁不让,清正的政治环境自然也只会属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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