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干部:“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官有所畏,业有所成。腐败总是发生在掌权者失去敬畏之心的地方。没有敬畏,权力就不受约束;就会出现滥权、专权、弄权。习近平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8月17日新浪网)
习总书记对干部的告诫可谓切中要害。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领导干部案例中,很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这些人忘记了自己是党的干部,不知不学党规党纪,无视规制、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国法党规当回事,没有戒惧之心。没有底线,不知敬畏,久而久之,自然容易堕入了违纪违法的深渊而不能自拔。
近年来,中央反腐不断深入,监督机制也在不算健全,但一些领导干部身上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有的把权位作为享受的阶梯,讲求排场,贪图奢靡;有的把权力作为资本,搞权力寻租,以权谋私;有的为个人仕途,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等等。这样的特权思维带来是腐败、亵渎法律制度、脱离群众、动摇执政根基等严重后果。可以说这一切都来自于权力的乱用,丝毫没有理解权力的真正含义。
好官的标准是什么?应该首先是敬畏权力,能够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来徇私。权力就好比“双刃剑”,当你秉公用权时,它就会为百姓办好事,因而也会受到百姓的拥戴和拥护;而一旦让权力与腐败为伍,那就会危害群众和国家的利益,最终就会是条“不归路”。领导干部面临着如何对待权力和行使权力的问题,所以,习近平同志反复告诫,要严以用权,要对权力有敬畏之心,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实践证明,作为官员就需要常怀敬畏权力之心,才会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才会认真做事,兢兢业业;才会尽职尽责。同时,也要让领导干部清楚,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也没有特殊党员,只要“越线”,发现一起就要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只有对腐败行为“动真格”,才能打破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形成强力震慑,真正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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