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已有11个省(市、区)公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2016年8月18日新华网)
近年来,各地方政府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职业收入保障水平,不仅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还把企业工资上调指导线纳入公布的事项中。虽然企业工资指导线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同,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但却至少可以满足企业职工部分知情权,以及在与企业协商工资过程中有所依据。或者说,工资指导线的公布,无疑提供了一个检测企业良心的标尺,多多少少也能让企业感受到一定的社会和道德压力。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步和适当调整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既是政府、企业的应有之义,也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更是广大民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得以增强的必然要求。GDP在增加、CPI在上涨,如果收入不能同步提高,势必造成普通民众生活水平的相对下降。这对社会发展和民众的自信心,将会带来沉重打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便不易得到体现。
就目前我国现状而言,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增长,是由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状况和财政收入水平确实,自然与工资指导线不涉。而企业职工的工资增长,本来应该与企业的业绩挂钩,但企业往往会从自身考虑而有所保留;甚至极个别私营企业主,更会因利己心作祟而怠慢职工对工资的合理增长要求,从而严重损害到职工的合法权益。
从11个省(市、区)已经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标准来看,虽然总体水平与去年相比仅仅是持平甚至略有下降;但无论怎么说,总还是在正增长通道中运行。这应该与国家近年经济增长出现下滑趋势有关,当属正常现象。
只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职责,利用配套措施进行必要的监督与干预;工会组织能够站在职工的立场上,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及时进行沟通协商。想必工资指导线的成功落地并发挥效率,还是值得企业职工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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