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称《考核办法》),从今年起对省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这是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大举措。(8月19日 新华社)
随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力度的加大,各地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国办印发《考核办法》,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以从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给各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念紧了“紧箍咒”。
回顾人类发展历史,也是与自然抗争的历史,人类社会在不断发展中创造工业文明,但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野蛮操作等因素,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在发展生产的同时,付出了很多血的代价。
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深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2002年第一部《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到2014年进一步修订;我国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法律体系、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每每提到安全生产,总会令人揪心,一些地方发生重特大事故,代价十分惨痛,教训及其深刻。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不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对于一个家庭往往更是灭顶之灾,就像天塌下来一样,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考核办法》的出台,更有利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过程管理和源头治理,防止简单以事故指标论英雄、评优劣,促使各地政府重新谋划和审视安全生产工作,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搞建设、谋发展,最终目的不是创造多少GDP、上多少项目、盖多少高楼大厦,而是让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发展是硬道理,但发展绝非不计代价,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处理好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
考核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安全生产从严考核,唤起各地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履职必尽责,失责必追究,使责任实之又实,措施细之又细,制度严之又严,用责任和担当为人民群众安全撑起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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