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第一期)发布,共包括35家企业233个型号的产品。产品均符合“具备人力骑行功能,包括配置脚踏板、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0千米/小时、整车重量不能超过40千克、电动机功率不能大于24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能大于48伏”等指标。目前,省公安厅交管局已确定在汕头、韶关、湛江、惠州四市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试点工作,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实行规范管理。(8月21日《中山日报》)
电动自行车的出现,是普罗大众的福音。不算高的价格,较为省力、快捷的出行,也无惧城市交通的拥堵,短短数年,“祖国山河一片电”,城市到处都可见到电动自行车的影子。作为一种交通方式,相比于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确实优势多多;相比于自行车,大众确实便捷多多。
然而,任何事物都有对立面。电动自行车也并非全是益处,其弊端也是显著存在的。其一,就是过快的骑行速度,形成了交通安全的新隐患;其二,不登记、不上牌,让部分电动自行车成了交通参与中的任性者。
规范电动自行车,规范其交通行为,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广东省的解决方案,可以说是釜底抽薪之策,专治电动自行车的牙疼。
其一,从生产环节抓起,让电动自行车“飞不起来”。犹记得春晚的小品中有一句台词,说“不是开得太快了,是飞得太低了”。要不让电动车飞起来,交警部门的管理难度很大。广东省的方法,是从生产环节入手,控制电动自行车的速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0千米/小时、电动机功率不能大于24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能大于48伏”,这些指标,就像一条条绳子,捆紧了电动自行车的翅膀,剪掉了他的羽翼,不给他力,自然就用不出来。
其二,是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试点工作。电动自行车要不要登记、上牌,争论的声音不少。但其中的矛盾,却并非不可调和。登记、上牌所带来的管理力度加强,便于打击偷盗行为,没人质疑;公众所担心的,只是实施登记、上牌后,加重自身负担。因此,只要严格控制相关费用,这样的矛盾就可迎刃而解,带给公众更多的,就是交通秩序的畅通。
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和消费国,年产量和消费量占世界总产量和消费量的比重均超过90%。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和治理,探索更好的管理方法,已成为必须。广东省的先行先试,效果如何,值得人们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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