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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奇葩”证明,办事方便更惠民
2016-08-31 15:30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沈经伟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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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9月1日起,公安部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将正式实施并明确指出,有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8月31日央广网)

  “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百姓,一些奇葩、荒谬的证明,如“你妈是你妈”的证明、再婚生娃要前任配偶开证明,开“无犯罪证明”先要证明你需要这份证明,搬家要证明家中物品不是偷来的等等的闹剧不断上演。给予急需办事的百姓平白无故的增添了莫名其妙的“隐形障碍”,增加了办事的繁琐和流程,对百姓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产生恶劣的影响。

  在中国深化改革的步伐中,在简政放权深入推进的背景下,这些“奇葩证明”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因此,公安部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的《意见》正式实施后是一件惠民利民的暖心事,告别“奇葩”证明,不仅简化和方便办事部门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从立法机制上正式规范和实施,有效的提高了百姓办事效率,节约了百姓办事的紧急时间。

  之前的每份令人哭笑不得的证明之所以出现的背后,都是办事部门的傲慢或卸责,以及老百姓“证无可证”的无奈。那么,《意见》的出台不仅仅从立法依据上有强有力的约束,而且给予相关的办事部门吃了“定心丸”,保证了办事的规范化和流程化。那么如何才能将《意见》中的精神主旨更好的传达和实施下去亟需各个办事部门间的研究讨论和协商,如何更好的实现办事部门间的通力合作变得尤为重要。现在是“互联网+”的时代,资源实现了共享,通过资源间的流通和透明化,做到各个部门之间的默契配合各司其职,每个办事部门秉承着“谁主管,谁负责”的服务态度,那么百姓在有事之时就不会被那些“奇葩”的证明搞得无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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