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8月30日下午通报称,龙家民居是位于贵州省独山县的文物保护单位,今年8月19日20时左右被强行拆毁。龙家民居整体为长方形封闭式院落,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主要建筑为面阔八间,进深二间,二层砖木结构建筑,为当地清末民初民居建筑典范,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中国青年报9月2日)
通篇阅读此则新闻,相信所有观者同笔者心情一样,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可恶”。经历过日本人进攻独山,经历过县城被大火烧了一个星期,却经受不起当地的重点招商企业的“蹂躏”;从“中央城”项目动工开始,到县里的文保部门和银象乾坤公司之间的接触就越来越频繁,再到挖掘机的机械手臂一次次地举起,向下面砸去;从文保部门负责人试图制止“这是文物,不能拆”,到现场施工的工人继续施工,再到老房子慢慢地变成了一片杂乱的瓦砾废墟;从警方带走了挖掘机驾驶员,到国家文物局建议依法严肃处理追究属地政府和人员行政责任,再到现场一派繁忙景象。可谓是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开发商能如此无视文保部门,是谁给的“胆”?
其实,稍加梳理,不难发现,文保部门确是拗不过“牛气”的开发公司。因为,该公司是为独山县棚户区改造建设而设立的公司,是当地的重点招商企业;“中央城”项目是该公司的首个开发项目,在整体上充分体现独山县委、县政府定下的主题和精髓;该项目已纳入2013年至2017年全国1000万套棚户区改造项目内,有“缔造核心商业财富盛宴”“汇集独山精英人士,引领城市风尚生活”雄图伟业。在此种充斥着傲慢的权力意志和急功近利的政绩观,让开发公司和地方领导干部看得见效益,有着实打实的利益,在两者取其轻的权衡利弊中,小小的古建民居怎大得了“利”字所带来的诱惑?为此,看不出正在进行的调查对施工有什么影响,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诚然,谈及古建资源保护的不足,无疑可以找出太多的理由与现实原因。可能还是那句“丑话”,如果没有利益驱动,地方政府很难有热情加强文化遗产修缮保护。然而,一旦商业利益过度介入其中,就会出现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的后果。因为,近30年来,全国消失了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这些登记在册、受到法律保护的、有身份的文物,尚且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如重庆文保单位“刘湘公馆”变身豪华餐厅,福州三坊七巷成为高档私人会所,厦门鼓浪屿半数以上建筑修建成家庭旅馆,西安古城墙被掏空……至于报道中的龙家民居,“毗邻”开发地带,命途多舛也是必然的。所以,将此案列入“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批督办案件,也让人略感“事后诸葛亮”之嫌。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从龙家民居被强行拆毁,再次折射出在当前城市建设进程中,保护历史文脉已经已经迫在眉睫。它摆在所以领导干部面前的是,如何摒弃只顾眼前利益,不掉进功利主义乃至被政绩主导的陷阱?如何加强监督力度,杜绝一切为了集体或者个体利益,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的权大于法、以权代法的行为?如何加大惩处力度,把开发商的违规操作和地方政府默契让文物破坏的处罚力度置前,不要每每总在“风雨后”的亡羊补牢?如何将《文物保护法》与《刑法》充分对接,将破坏文物古建的行为纳入刑事立案范围?如何把住建、规划、国土等管理部门联动起来,取消违法企业的相关资质?总之一点,不要让监督的“灯下黑”为不良企业“壮胆”。
一言以蔽之。文物,是我国历史文化留下的印记,每一处文物,都氤氲着历史的现场,见证和记录着历史,它的价值在于它与当地密不可分的关系。强拆无疑是撕裂一座城市的历史与现在,是抹杀人们的记忆与思绪。笔者愿开发商无视文保部门事件不要再次发生,愿强拆龙家民居能有一个满意的回复。否则,当古文物损耗殆尽时,除了美好的GDP数字,我们还拿什么有价值的东西留给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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