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中纪委网站通报了5名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的中管干部的“四风”问题。其中曝光了吉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原副省长谷春立,在已分得副省级干部周转房的情况下,长期占用长春市乐福大酒店1间客房,房费共计34.38万元。(9月6日新华网)
贪官污吏,人人得而诛之。中央又一次集中严厉惩治“大老虎”真是大快人心!像谷春立等官场“蛀虫”被“双开”,是从严治党的体现,是中央打虎信心和决心的彰显。公款消费就是贪污腐败,公款住酒店更是奢靡之风,以工作之名行奢靡之风的恶习确实当刹!副省长以私谋私、贪污受贿,花着国家的钱“长期住酒店”,睡得安稳吗?
根据资料显示,谷春立公款消费、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并且在已经分得了副省级干部周转房的情况下,为了贪图享受,长期霸占由公款支付的酒店客房,奢靡之风异常严重,给党和国家造成巨大财产损失,严重败坏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关于异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对副部级干部异地任职者,当地政府部门应安排临时公寓或提供周转住房,解决其居住问题,标准应当以满足调动干部的基本工作和生活需要为原则。也就是说异任职的干部没有住房,单位也没有周转住房的情况下,可临时给安排公寓,但是,原吉林省政府副省长谷春立却是在已分得周转房的情况下,仍然占用长春市乐福大酒店的客房,并且用公款支付房间的所有费用,数额达34.38万元之巨,这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
“为人民服务”是党员干部的职责和义务,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本领是干部的首要责任,作为领导干部更要强化这种意识和责任,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但是,谷春立却没有把“服务”二字放在工作的首位,他工作的目的却是怎样利用职务的便利给亲朋好友谋福利,怎样通过权利满足自己的私欲,怎样享受权力带给自己的快乐,这样的干部怎能把人民放在心上,怎能担负起建设国家发展国家的重任。
做好官,当忌贪欲、忌私利、长志气、增才干。谷春立的例子再次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我们当以此为戒,不要重蹈覆辙。俗话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做官绝对不能心存侥幸,更不能有任何贪念,否则只会害人害己,走上一条永远也回不了头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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