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这一全方位的惩戒机制将使得“老赖”们评先受奖从业“处处受限”。 (新华网 2016年09月25日)
“言必诚信,行必忠正。”在2000多年前,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就苦口婆心的奉劝世人塑诚信之品、做诚信之人、行诚信之事,受到历届中国中央政府重视和推行,让中华诚信礼仪之邦闪耀着文明之光。
诚信与失信,是两个不可包容的对立面。就数量来说,不诚信的人、不诚信的团体是极少数;自古以来,遵守道德、法律的人是绝大多数。在今天来看,不诚信的言行,或是违反道德的,或是轻微违法的,或是严重违法的,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失信者虽然数量不多,“一颗老鼠屎打坏一锅汤”,对中国诚信社会的影响非常恶劣,为群众所深恶痛绝。
对于失信者,在古代社会,如果一旦有人、有团体、党派失去诚信,愤怒的人们除了道德谴责外,就是诉诸武力,有的后果非常严重;在今天,除了道德谴责外,还有依法执行的途径,但“老赖”就是“老赖”,他们中竟然还有人不为所动,很多案件,法院虽然判了,“老赖们”拒不执行《判决书》,或执行起来有相当难度,“执行难”冲击着法治社会的底线,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为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意见》的出台,对于构建惩戒机制、准确掌握“老赖”信息、加大惩戒力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意见》规定了11类37项惩戒措施,规定明确、操作性强,涉及各个行业、各领域、各方面,全方位密密编织了诚信建设的“笼子”,当一回“老赖”,小到消费、大到产业“处处受限”,对“老赖”来说,不啻一声晴空霹雳,标志着“老赖”们的“好日子”即将到头了。
《意见》的出台,是对“老赖”最严厉“亮剑”。《意见》专门规定了由公安、民政、金融、税务、工商、法院等部门为治“老赖”联合惩戒相关机构,通过信用信息网络资源公开与共享,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本部门的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实现在本单位的管理、审批、工作程序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进行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对于协助不力、执行不力的部门,《意见》还制定了综治考核责任和强化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干扰执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彻底堵住了“老赖们”的“后路”,让“耍赖皮”成为穷途末路。
《意见》的出台,通过构建工作机制,公布老赖名单、规定联合惩戒措施,强化部门工作责任,加大执行落实惩戒措施,是对“老赖”的“当头一剑”,它有助于解决几千年来对“老赖”惩戒不力的尴尬,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法治社会的最终建成,必将具有深远而广泛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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