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牵头、多个单位联合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后,针对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的又一重大举措。对破解法院执行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产生积极成效。(人民网9月28日)
《意见》从国家管理、经济活动、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老赖”进行限制,最大限度压缩其生存空间。主观上,“老赖”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程颢、程颐《二程集·论学篇》中写道,进学不诚则学杂,处事不诚则事败,自谋不诚则欺心而弃己,与人不诚则丧德而增怨。无论从商还是做其他事业,不守信注定自食其果,寸步难行。
2013年10月24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开通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社会各界能够通过该平台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意见》的出台是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一步推进,诚信的范围更多是应用于道德的层面,信用就意味着法律的角度来认定这一问题,仅仅依靠道德舆论是远远不够的,法律法规制约不可或缺。
社会信用体系下实现了信息联网,加重了违信成本,能够更好的约束人们遵规守约,助学贷款坏债率居高不下,现通过信用联网得到了有效的改善,金融机构的约束机制较多,拥有不良诚信记录,在办理信用卡和贷款时都会出现各种制约。《意见》提出,打破信息壁垒,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信息共享的体制机制建设,建立社会信用档案制度的方案措施。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贷款、注册办企业等,初步形成了联合惩戒网络,与日常相结合,全方面制约“老赖”。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诚信。在各行各业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行为准则,在政策法律方面落细、落实制约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这样才能提高国家软实力,构筑凝魂聚气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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