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长治市屯留一中24名教师放假后聚餐饮酒被县纪委通报批评”一事引起舆论热议。10月16日晚,长治市纪委发布通报称,撤销屯留县纪委常委会关于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的处理决定。长治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对人民网记者表示,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核实中,后续调查结果会以恰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人民网,10月17日)
据报道,今年9月9日,山西省长治市屯留一中24名高二年级老师放假后,为提前庆祝教师节,AA制聚餐饮酒共花费1390元。此事后被当地纪律监察委员会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此事一经网络曝光,广大网友纷纷为24名教师鸣不平,放假后花自己的钱吃了一顿饭,平均每人就50多块钱的事,怎么就违反纪律了,还被全县通报,确实让人不解,被通报的24位老师着实也倍感委屈。在笔者看来,此事的个中缘由至少在三个方面体现出了当前基层纪律监督机关在执法方面的困境。
一是执纪监督不够规范。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重要职责就是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机关。将每一起违纪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和法律及纪律规定的考验,是每一个纪检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而纵观本案,从屯留县纪委9月30日发出通报决定,到10月16日长治市纪委撤销屯留县纪委处理决定,前后不过半个月时间,怎么会出现这样大的反差,说好的铁案呢?这无疑会让网友们深度怀疑其办案程序是否规范?
二是执纪监督生搬硬套。记者从屯留县纪委了解到,促使对此事做出通报决定竟是当地纪委认为该事发生在绝大多数机关单位工作日中午时间饮酒,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如按此逻辑,公务人员公休假期间依然不能聚餐、饮酒,不能外出旅游,教师寒暑假期间也照样哪里也不能去,什么都不能干,想想都觉得可笑。八项规定深得民心,广大党员干部也非常理解和支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但如果监督者执纪只会生搬硬套,不仅起不到执纪监督的作用,只会伤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心!
三是执纪监督摊派任务。或许我们一般不会很注意通报中的一个细节,此次通报的数量: 24名教师。在当前这样一个工作量化的大环境下,纪委也不例外,依然面临考核任务,违法违纪处理的党员干部数量将占重要位置。为完成相关目标任务,在面对如此多的“违纪”人员的案件,办理时程序不能规范,生搬硬套纪律规定,看起来也好似“合理合规”,一举两得。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促进纪检机关执法良性循环,制定更为合理科学的考核机制方是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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