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时任局长,平日教育不严,没有履行好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我继任民政局局长之后,对石海全的违纪行为未作任何处理,因此未能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本人对此行为负责,愿意接受组织给予的任何处理……”山西省天镇县民政局前后四任局长日前分别向县纪委作出检查。(11月3日澎湃新闻网)
在现实中,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政治生态风气好不好,要看单位领导是否履职尽责。通过一些腐败案例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贪污受贿已经成为了“公开的秘密”,但作为单位领导,甚至是纪检组组长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过问,说白了就是怕得罪人。这样长此以往纵容下属下去,就容易出现更严重的问题。因此,公众要求追究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
在这起事件中,由于山西省天镇县民政局职工石海全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而作为单位领导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基于此县纪委对该局前后四任局长以及前后两任纪检组长共6人予以问责。据了解,这6人在县纪委与其谈话之初,有人认为自己已经离职几年或即将退休,时过境迁了就不要再追究其责任了;有人认为自己任职之时石海全的违纪行为已发生,责任在于前任领导,不应追究他们继任者的责任。但在《问责条例》面前,这6人都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失责行为,表示愿意为自己的失责行为承担责任。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工作好不好、关键在领导”。都在强调单位“一把手”重要性。可以说“一把手”身份特殊,掌握着各项大权,权力大了责任也就大了,不仅要肩负起自身的责任,还有带好下属的责任。如果下属出了问题,作为其上级的“一把手”难摆脱其领导责任,被按照相关条例被问责也就在所难免。
可以说,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只有单位“一把手”毫不客气地正风肃纪,才能清除歪风邪气;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应该牢牢把廉责担在肩上、抓在手上,才能管好下属,带好队伍。否则,如果下属为非作歹,作为主要领导就应该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职责所在,这本身就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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