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位家长反映:他孩子在某小学就读,学校在大门口的机动车道上画了一条黄线,线内禁止家长停车,违反规定将扣除班级集体分,并影响三好学生等评定。他觉得家长的行为不应该惩罚孩子!学校负责人表示,如家长违停会劝导为主,不会和孩子的评优有关联。但学校有“最美家长”的评选,乱停车“显然不是‘最美家长’的行为。”(新华网 12月6日)
关于家长违规孩子“连坐”的争议话题,自然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但毋庸置疑的是,涉事双方都是站在自身利益角度谈看法,这时就需要对问题全面看待和辩证分析。其实任何规定的出台,都不可能对各涉事方利益全面照顾,而只会是多方沟通达成妥协的中庸结果。而妥协原则就要看规定是否更符合多数人利益,是否更有利于保护弱者。从这个角度来看,学校即使真的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无可厚非。
相对于数量众多的家长群体,管理力量薄弱的校方属于弱者一方;相对于动力强劲的机动车辆,年幼力弱的小学生属于弱者一方。为了解决一到上学放学时间,两千多学生集中出入,校门口过度拥堵的大难题,学校也是想尽办法但收效甚微。正如报道所说,“这几年为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学校、交警和镇政府都在想办法。”可能也是迫于无奈,校方才力图实施家长违规孩子“连坐”的做法,通过管理孩子来加强对家长不当行为的有效约束。因此学校制定此项规定,出发点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更好地保护弱势学生,即使有所不当也应得到理解。此外,根据记者的采访结果,相当一部分家长也对学校做法表示了认同和支持。
既然几年以来,学校一直没有停止过思考解决这个难题,同时也和交警部门做过协调沟通,那么这次划定的禁停区域,也应该得到了交管部门的理解和允许,也是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的最低限度。“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种情况下不仅家长群体应带头遵守,而且其他社会公众也应主动配合,支持学校共同维护好周边交通安全。作为家长,更应明白身教胜于言教这一道理,不仅不应在学校门口破坏规矩耍任性,更不应因违规而影响孩子在学校中的良好形象和积极评价。
根据报道,校方虽可能打算出台这规定,但并未真正付诸实施,而是做了变通和妥协,通过评选“最美家长”的办法,最终将家长责任和学生表现进行了切割。校方认为,如果违反规定乱停车,“显然不是‘最美家长’的行为。”这样做虽更显公平,但对家长的实际约束力却可能大打折扣,而面临难题的解决程度则仍不容乐观。其实,社会文明的每一点进步,既有大众素质提高的主观原因,更少不了规定制度的客观约束。如果人人都遵守规定,那么规定自然就虽有似无了。作为一位合格家长,不仅应换位思考理解遵守学校规定,更应该身体力行为孩子做好行为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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