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高仿LV包”的消息发布之后,立即引发了网络的热议,大家认为这就是拍卖假货的行为。但是,宜阳县法院却不这样认为:这不是欺骗行为,我们已经告诉大家这是“高仿LV”了,没有隐瞒信息何来欺骗之说?但是,这只能说明法院没有欺骗市民,并不能说这种行为就是合适的,就是没有问题的。即使,进行了充分告知,也不能改变“高仿LV”的本质。不管是“高仿”还是“低仿”,这样的“LV”的性质都是不折不扣的假货。首先来说,既然是假货,那么该如何定价?假货还能在法院给出一个具体的价格,这个具体的价格把什么当成了参照物?其次来说,这是对假货的纵容。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无论其材料多好,无论其做工多好,这款“LV”都只是假货而已。对于假货,那就需要坚决的打击和查处,市场不容假货,市场不容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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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假冒伪劣产品应被行政机关罚没,而不应再流向市场。对于假冒商品,法院要么交给有关行政部门进行销毁,要么不应作为扣押物。这个法院明知此包是“高仿”商品,还在网上拍卖,说到底就是故意违法,是在搞乱司法拍卖机制。试想,如果这些仿制品也能拍卖,那么可能会让一些人拿更多的假冒商品作为法院的扣押品,使违法商品成了“合法商品”,这不是胡闹吗?宜阳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称,该物品在拍卖时已标注“高仿”,因此不存在欺骗。此话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似乎没有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但是拍卖该商品却侵害了LV商标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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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作为司法部门应该守法,即便在公告里注明是“高仿LV”来表明不存在欺骗,也难逃卖假货的嫌疑。而且,大众关注的焦点不仅仅是“高仿”,更是出售假货这个行为,这才是症结所在。当然,现在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样的行为如何处罚,但是依照《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假冒伪劣产品应被行政机关罚没,而不应再流向市场。所以,法院的行为多少有踩线嫌疑。无论法院拍卖高仿品的行为有多少正当理由,都难逃是非争议。这件事,看似简单,却留有很多疑问。因为这样的事,不是第一次出现,2015年3月,曾有媒体曝出,浙江温州瓯海法院先后两次在网上的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了一批书画,这批书画落款签章均为现当代名人,但这些书画中有一部分在拍前就已被鉴定为赝品。所以,我们更多的是要反思,如何让用侵权去维权的行为不再发生,法院的拍卖行为又该由谁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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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即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司法拍卖最基本的自然是要确定所拍卖的物品在法律规定之内,而高仿的LV包包显然是法律之外的产物。其实,司法网拍“高仿LV包”看起来就是挖了一个坑。 |
| ●网络司法拍卖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有着传统司法拍卖无法比拟的优势。正因如此,将债务人的财产通过拍卖变现后将价款交付债权人,逐渐成为法院维护债权人权益的有效途径。 而且,近年来法院在资产处置,特别是司法拍卖环节也是问题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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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法院不能“一笑而过”,要以此为锲机,认真反思,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要完善工作流程,建立监督审查机制,严把司法拍卖的各个关口,补好制度上的“漏洞”。另一方面,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审查不细、把关不严”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惩前毖后,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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