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笔者在《人民日报》读到一篇标题为《每个人都要休息,但为民服务不应有休假》的评论文章。有人到某政府部门办手续,被告知:相关工作人员休假了,等上了班再来办。而这一等就是10天,让来办事的人既着急又无奈。在实际生活中,这种现象绝非孤例。
每个人都要休息,但为民服务不应有休假。人民群众好不容易到机关来办事,却告知相关工作人员休假了,意味着所有的事情都办不成了。人民群众该办的、急办的事情都要往后拖,至于拖到什么时候,那就要等到相关工作人员上班后在说。从机关的工作人员角度上来说,有着自己休息的权利,人也是人不是机器,还得休息,而且休息时间是国家规定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但是,从机关的服务意识上来说,机关是为民服务的,就是解决群众急需要办的事情。如果为民服务休假了,人民群众的事情谁来办?为此,为民服务不应有休假。休假的工作人员并不是不让休假,而且让休,认认真真地休息,才有精力走上工作岗位更好地为民服务。
其实,机关工作人员在休假之前,理当把自己的相关的业务权限告知另外工作人员来代替、来办理,解决人民群众需要办理的事情。如果办事工作人员一休了之,那么群众的事情谁来办理?无形中会掉链子,有损于机关工作作风,必然会引起群众的不满。
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需要办理的小事再小也是大事。习近平总书记也说过:为民服务需要求真务实,不折腾百姓。笔者认为,每个人都要休息,但为民服务不应有休假。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才是机关务实的工作作风,才能拉近政府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人民群众满意了,笑容增多了,那么需要人民群众的时候,许多事情就好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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