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达到了2.2亿人,占总人口的16%左右,老龄化速度比较快。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空巢”老人,也就是子女离家后的老年人,占到老年人总数的一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中国步入老龄化社会的步伐在加快,无论从关爱老年人的角度,还是从执行法律的角度,认真落实探亲假的制度是很有必要的。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政策、扶助老年人慈善支持政策、为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促进各种政策制度衔接,增强政策合力。福建省以法律的形式要求用人单位给独生子女员工放“带薪护理假”,为子女尽孝提供法律保障,在全国开了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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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正当权益能得到较好的保障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这也是福建在发展中的诚挚追求。此次通过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就是现实的最好证明,还带有新的亮点,让老年人养老生活更有现实保障,在细节中,尤其是子女带薪护理父母的新规,更凸显了人性化的诚挚追求,值得称赞。具体在医疗保障方面,条例明确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养老金和医保支付水平,扩大医保对养老医疗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同时,还要逐步扩大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负担;完善社区用药政策,满足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疾病的基本用药需求,并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补助方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老年津贴制度,向八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并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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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随着老龄化社会的不断推进,“老有所养”逐渐落实要政策中,然而现实情况中,我们虽然已经进入“二孩时代”,实施了30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渐次退场,但独生子女家庭仍是一个庞大的存在。独生子女的父母很多已经步入老年,他们在特定时期响应国家政策,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却陷入了几十年前就已经被固化失独风险,421家庭等困境。随着独生子女成家立业,既要要忙绿上班又要照顾子女还要照顾父母,再加上一些客观因素的困扰,在精力压力的双重考验下,越来越不足以承担起养老的重任。如今独生子女哪还有光荣,只剩下负担、压力。与此同时,对于独生子女父母来说,他们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却比生了两个孩子或多个孩子的老年人,更缺乏人照料,这对他们来说不公平。时代在发展,政策在变化,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虽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政府有责任也有必要为独生子女家庭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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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类假期并非只有效益而不产生成本。配合执行这类假期,因为员工何时休假并不确定,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工期和流程稳定性会受到影响,有些情况下会额外加雇人手,也不排除因此放弃相关的订单项目。通过地方立法来推行带薪护理父母假,并加强相应的监察执法,的确可以使得企业等用人单位依法执行,却必然意味着企业运营成本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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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虽好,但也只有落到实处,才能发挥作用。这就需要相关后续措施和工作及时跟上;否则,“带薪护理假”便有可能跟探亲假一样,变成一种纸面上的权利。一方面,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对积极落实这一规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以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工会等组织的积极作用,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推动这一规定的落实。 |
| ●用人单位的情况各不相同,而职工的想法也存在差别,“护理假”未必能够惠及到所有的独生子女。另一方面,职工不敢得罪老板也是常见的现象,即使有些独生子女的“护理假”并没有得到保障,但他们也许因为种种顾虑而选择沉默,监管部门很难发现问题并及时介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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