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的驻村帮扶干部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有的驻村干部“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的问题,今年4月,云南省实施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截至目前已有1117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被召回。(8月16日新华网)
为了打好扶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各地纷纷行动,下派干部驻村帮扶,将干部手中的优势资源,转化为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的法宝。可以说,在扶贫攻坚的一线,干部是最宝贵的资源,干部作为则群众受益,干部慵懒则群众受苦。如果驻村干部在扶贫一线能够勤作为、善作为,那么扶贫攻坚就会顺利开展,卓有成效;反之,如果一些干部不尽责不尽心,只走走不办事,不仅寒了群众的心,影响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而且势必会影响扶贫攻坚任务的落实。
为了避免驻村干部滥竽充数,防止出现“走读式”、“挂名式”帮扶,干部召回制度应运而生。干部召回就是将漠视群众疾苦和作风不严不实的干部退回,再行选派更加务实高效的干部,有效弥补了干部管理工作短板,可以让更多的干部自觉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勤政务实为民。不只在云南,贵州、湖北、青海等地区均实施了相应制度。干部召回是对干部行为的一种警示和鞭策,召回的是不合格干部,留下的应是为民服务、为民谋福的仁爱之心和务实之举。
当然,干部召回是一种刚性的制度约束,而勤政为民更应是来自内心的呼喊,“让群众受益,让百姓满意”才是对我们工作的最终目标。因此,干部召回应重在教育,强化其勤政为民的意识。干部不勤政为民就是失职,就会成为“问题”干部,要从严处理“问题”严重的干部,以起警醒作用;对于勤政为民的优秀干部,加大培养提拔力度,让为民之心真正沉到基层,让他们将勤政务实的为民之心付诸于扶贫攻坚的行动中去。
在加大问责处理力度的同时,更要注重对召回干部的教育引导。实行干部召回管理,不是对召回干部全盘否定,而是纠偏与督促,要体现出对他们的关心与爱护,为他们提供“自我革新”的机会,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为民服务工作当中,发挥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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