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针对部分驻村扶贫干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等情况,实施驻村干部召回制度。记者调查发现,截至目前,贵州、湖北、云南等地均已实施干部召回制度。据不完全统计,有数千名干部因为官不为等原因被召回。(8月25日人民网)
在当下,“扶贫”俨然已成了“政策词典”里的“高频词”,各地纷纷选派干部到扶贫一线,要求群众不脱贫、干部不脱钩,实实在在的扶贫举措和效果赢得了群众的真心点赞,也涌现出了不少的标杆和榜样,然而,个别地方一些“负面典型”干部却让扶贫走了样,打了折扣:有的离岗不住村,隔三差五回机关晃悠;有的挂名不出力,只盼服务期满,镀金邀功。还有的单位,为派而派,敷衍塞责,有的派驻干部不仅不干事,还给当地添负担,虽属少数,给干部队伍带来的影响却不小。
借用商品召回的概念,近年来干部召回已成为基层比较亮眼的干部考核任用制度创新,云南省、湖北等地对工作“不在状态”的干部也实施了“召回”,各地的干部召回方案存在差异,但基本流程大致相同。组织部门或纪检部门通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定召回干部人选,而后通过集中学习教育、组织座谈、专家心理疏导等措施,让干部“回炉淬火、加钢锻造”,将能力和作风不胜任现职的干部纳入召回范围,从这个角度上讲,干部“召回”在治理懒官、庸官让干部有所作为上是有益尝试。
不可否认,对扶贫不力的干部予以“召回”好似一个契合时机的良策,可是,这看似给力的“召回”真的管用吗?要知道,扶贫不力的表现是多方面的,既有缺乏农技专业特长优势、无法胜任扶贫任务的,也有工作不在状态,甚至严重不作为、挪用扶贫款项等的。倘若不分情况、不照实际“一召了之”,会不会沦为不作为、甚至是乱作为干部“金蝉脱壳”的工具?
常言道“贫困猛于虎,治贫要治本”,其实,贫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贫困被漠视,差距被忽略。扶贫济困是我国社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更是各级政府及“人民公仆”义不容辞的职责担当,对扶贫不力的干部万不能简单地以“召回”了事,要根据其产生问题的原因、情形、程度予以分类,要“召回”更要进行问责,和“帽子”挂钩,板子要打到点上,打在实处,对不作为者要以刮骨疗伤的方式“动其筋骨”,对胡作非为者,更应用党纪国法从快处理、严惩不贷,给“不在状态”的干部们当头一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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