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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十元到底能有多大作用?
2016-08-30 10:58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宋明昶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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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交管部门负责人表示,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一条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将对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处10元罚款。(新华社8月29日)

  近年来,花样繁多的各式电动滑板车、独轮车、代步车等,因为其小巧的体积,不受城市交通拥堵的限制,成了时下新兴的出行工具,深受广大年轻朋友的追捧。根据北京消协发布的报告,由于这一类车辆的生产标准不统一,车身质量较轻,在高速行驶的过程中,制动距离较长,稳定性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对使用者及他人造成人生伤害。所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交管部门率先出台规定,对这类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的违法上路采取罚款十元的措施。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但是带来的并发症就是城市的拥堵问题,特别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大城市,上下班高峰时期真的可以说是水泄不通。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新兴交通工具的兴起也就是城市拥堵的产物,广大的普通上班族为了更好的节约时间成本,做出了适当牺牲安全性的决定。对于这样的现象,作为城市管理者应该更多地站在老百姓的立场考虑问题,而不是简单粗暴的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十元钱的罚款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交通安全的问题,更不能很好的解决城市拥堵和群众出行问题。

  我认为这类新兴交通工具的兴起不是科技发展成果的体现,而是人民群众无奈之举的体现。如果大家都可以坐着舒适的公交和地铁上下班,那么谁还愿意天天风里来雨里去,置自己的安全于不顾;如果在公共交通工具和新兴交通工具在时间成本上相差无几,那么谁还愿意去花钱买罪受呢?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要着眼全局,切不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然一时的成绩也只是镜花水月,不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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