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将纳入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中,并向公众公开。近日国家食药监局发布了《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的信用信息主动公开给市民。(北京青年报8月30日)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进行了一番查阅。何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反映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的数据、资料等信息。公开此信息有什么用?作为日常检查、飞行检查的信息,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品种批次等,行政处罚种类、处罚结果、处罚依据、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信息。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否安全直接影响到百姓健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老百姓获取的信息极大依赖于监管部门发布。过去就出现过,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躲猫猫”、“挤牙膏”现象,让许多消费者无所适从。笔者认为,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有利于消费者选择安全食品;有助于严惩违法企业,增强执法威慑力;有助于打破地方保护,减少贪污受贿;更够促进政府公信力的提高,提升公众对国产食品的信心;有助于澄清谣言,减少恐慌。这么多好处,为啥不公开呢?所以,笔者先为此举点个赞。
李克强总理说: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以持续的努力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企业和监管部门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公布各类信息,指导老百姓用餐,最大程度的避免“毒大米”、“三氯氰胺奶”、“瘦肉精”等情况发生。同时,也希望这次颁布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切实落地,坚持下去,给老百姓一个健康饮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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