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意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2016年8月29日 新华社)
在“十三五”决胜关键时期,涌现出了一大批敢为人先、勇于担当的好干部,这些干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而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但也存在着干部“带病上岗”,甚至是“带病提拔”的杂乱现象。如果说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创造的效益是“1”,那么“带病提拔”干部创造的效益就是“-1”,甚至危害性更大。因此,中央发文要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用意颇深,正是察觉了“带病提拔”存在的危害性,应当说《意见》的制定实施是“十三五”决胜时期的一项重大举措。
《意见》全文布局缜密,更加注重细节,为各级党委明确了工作方向。《意见》具有六大举措,一是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深化日常了解;三是注重分析研判;四是加强动议审查;五是强化任前把关;六是严格责任追究。每一项举措环环相扣,既具有人性化管理思维,又不失严肃;既有科学的动议审查,又有细致的考察办法。“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听、审、核、查”四个关键词体现出了高度负责的态度,有效地排除了问题干部违规提拔的可能,保证优秀干部能够公平竞争。
《意见》已经制定,落实才是关键。各级党委应当认识到“带病提拔”问题的严重性、迫切性。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一套科学的干部选拔办法。大力挖掘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让他们走到关键领导岗位,助力党的事业蓬勃发展。严格审查,排除“问题官员”,保证关键岗位能够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可以把“问题官员”形象的比喻为“庸官”。很多情况下庸官比贪官更可怕。贻误发展机会、阻碍社会进步的是庸官;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是庸官,投机取巧、无所作为的是庸官,如果庸官被“带病提拔”结果可想而知,必将阻碍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才是关键、才是矛头。
总之,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带病提拔”的危害性,努力把“带病提拔”的治理作为提升官员能力、培养官员品格的一把“利器”,选拔出真正德才兼备的官员,全面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为“十三五”决胜时期打下坚实的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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