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证明“我妈是我妈”,可市民郑师傅却遇上更让他尴尬的证明。受外伤住院已花费3000余元,可要想按照城镇医疗保险报销,他就必须要证明这伤是自己意外造成的……(2016年9月13日《华商报》)
“奇葩证明”因为尴尬才奇葩。很多户口本和身份证能够证明的事项,却还要到派出所开具,这不仅增加了群众的负担,还降低了政府的办事效率,浪费的是资源,更是时间。这位郑师傅的遭遇可以说是个新情况,虽说不如证明“我妈是我妈”那样奇葩,但也着实让人尴尬了一番。如何证明伤是自己弄得,就是让大家想想也会头疼。
社保中心的理由是,外伤报销医疗费不排除骗保的可能,其实这样的说法不无道理。既然现实中存在骗保的情况,那么医院、社保中心就应该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应当从如何杜绝骗保入手,调查清楚,而不是交给当事人去证明自己没有骗保。一方面,当事人不一定具有举证的能力,另一方面,存在的外伤事故情况多种多样,有时难以举证。正如郑师傅的遭遇,事故发生时,就只有自己在现场。
问题僵持时,总有解决办法。应当按照“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医院、社保中心质疑外伤者存在第三方责任人的,应当由他们调查核实清楚。这样才能有效避免矛盾的发生,跳出“奇葩证明”束缚的怪圈。
其实,“奇葩证明”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是有原因的,一方面是办事机构为了推脱责任、降低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工作量。其实这是工作方法单一、缺乏智慧的一种表现。不论是对于证明开具机构,还是对于办事群众都是不公平的。笔者认为,有关办事机构还是应当本着群众利益为上的原则,有效地提高窗口的办事效率,努力减少群众“跑断腿、难办事”的怪像。
日前,《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已经出台,并于9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了,这也意味着各类“奇葩证明”将逐步得到规范,最终将不再尴尬和奇葩。随着证明的规范化,和谐政府的构建将迈进一大步,公众和政府的关系也将会更加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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