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向省人大常委会述职。如今,该规定实施已有两年,今年的述职报告在内容上有所丰富,但存有“应付”之嫌,不仅个人述职报告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区分不明显,对个人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剖析也不够深入,不够较真。(9月18日新华网)
顾名思义,所谓述职,就是对一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成绩、找出问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由此可见,述职的目的在于两个方面,二者缺一不可。而此番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述职,却存有“应付”之嫌,不仅个人述职报告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区分不明显,对个人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剖析也不够深入,不够较真。由此遭来监督机关的鞭策,实在是咎由自取。
众所周知,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干任何一项工作,都不可能百分百正确、没有丝毫问题。这既不辩证也不客观。而现实中,不光是安徽省“一府两院”的干部,其他地方和领域的干部,在总结工作时也同样或多或少存在把问题压缩到一笔带过的情况。这究竟是真正没有问题或是问题少之又少,还是不愿自报“家丑”丢人现眼?很显然问题出在后者。
究其根源,不愿自揭痛处、亮短,除开干部胸襟不开阔、缺乏正视问题的勇气之外,关键还在于开展工作不严不实。一来谋事不严。如果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门心思干工作,自然而然就会围绕干好工作去审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日趋完美。惟其不闻不问,自然问题成堆也视而不见,总结起来也就无话可说;二来干事不实。一些干部可能习惯于做表面文章,热衷于搞应付,而把实实在在的工作写在纸上、挂在嘴上,很少去埋头苦干、狠抓落实。俗话说实践出真知,没有真正用心干事,感受不到工作中的酸甜苦辣麻,这样,莫说是发现问题和缺点,恐怕连成绩都可能是依葫芦画瓢、信口雌黄。
要纠正这种状况,首当其冲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让尸位素餐、为官不为者心中有戒,脚踏实地工作,解决干事创业不实的问题;其次要切实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要教育干部以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为标杆,牢记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古训,重塑干部崇高理想和思想境界,解决工作要求不严的问题。如是,只要秉公用权、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工作中存在问题也会毫无保留、坦然面对,根本用不着遮遮掩掩。这也是一个共产党人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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