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挂出5小时,即有超过2000次围观、3次出价,商品价格由350元上涨至450元。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12月20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司法网拍”上挂出的拍卖物品——“扣押杜晓琴高仿LV包一个”,引发网友关注。明知该物品是“高仿”的假货,法院可以进行拍卖吗?对此,宜阳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称,该物品在拍卖时已标注“高仿”,因此不存在欺骗。但法律界人士表示,“高仿LV包”的性质能否成为合法拍卖物值得商榷,且假冒伪劣产品应被行政机关罚没,而不应再流向市场,更不应该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再次流向市场。(12月21日《北京青年报》)
一个高仿的LV包竟然被公开拍卖,成了司法拍卖物,这样的现象实在出人意料,也让人疑惑。虽然法院在公告中标注物品为“高仿”,但是这种行为还是存在着巨大的争议,不仅可能导致假货流入市场,侵犯商标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还是对司法威严的严重亵渎。
没错,宜阳县法院在公告中明确标注该LV包为高仿物品,也就是假货,但是这种标注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对维护竞买人权益和商标使用权人的权益能起到什么效果,答案是不言而喻的,这种标注更像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推责,因此,这种标注并不能减轻对法院售卖假货的质疑,反而会引发公众的追问,损害的是司法的威严,丧失的是法治的威信。
再者,这个高仿的LV包的起拍价的确定也让人存疑,这个假包包的起拍价为350元,这是除去折旧费之后的定价,折旧费是多少,如何确定?有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价格鉴定和科学论证,显然是一个值得追问的问题,因此,350元的价格是否科学合理,需要一个权威认定和说法。
假货应该被没收,杜绝其流入市场,损害消费者权益,给市场安全造成隐患,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常识,也是基本的法治道德。司法拍卖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可是作为执法部门却公然拍卖假货,这样的行为实在出人意外,贻笑大方。不仅暴露出对法律缺乏足够的敬畏,也是对消费者和商标所有人权益的漠视,更暴露出相关制度存在巨大的漏洞。
更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种行为,法律上并没有相关规定,没有严格禁止,这就导致一些拍卖假货时有发生,因此,假LV包成司法拍卖物,归根结底,是个制度问题,也是法律硬伤,需要一条清晰的界线,需要一块法制补丁,这样才能保证类似事件的不再发生。因此,需要对司法拍卖制度进行完善,健全制度,监管跟进,这样才能有法可依,避免司法拍卖沦为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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