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襄阳市纪委通报一批典型案例,11名干部因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纪处分。其中,襄阳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王志勇在分管财务期间,累计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2000多万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老河口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周爱平,以出差补助的名义发放4名干部福利17800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等等,他们的违纪行为都受到了相应的处分(8月17日荆楚网)
国家出台发放津补贴本政策是一件好事,可以起到“暖人心”的作用,有利于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福利性政策,湖北襄阳11名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滥发,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表面上看是小团体内人人参与、人人得利,实际上是违纪违规,这种现象必须予以制止,不能让“补贴”变“腐贴”。
湖北襄阳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曾联合印发过《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强调,机关事业单位向符合国家文件规定的人员发放岗位津贴或提高岗位津贴标准,应依据国家文件拟定发放方案,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同意后发放。
襄阳市曾多次报出现过滥发津补贴的报道,但这种情况却一直没有得到控制,为什么出台了相关政策,却不按其相关要求去做呢?客观上讲,一些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是为了集体成员利益,其看起来很合理;另外,钱并没有进领导自己的钱包,不算贪污。这就使得许多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不够重视、认识不够清晰,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抵制的态度不够坚决,导致这一问题至今仍然容易发多发。
对于滥发津补贴的现象,在查处中,应严肃党纪国法,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领导干部,按照相关要求,予以相应处理。同时,加大监督力度,紧盯不按规定履行的主要责任人、监督人员,再通过事后约束,形成有效震慑。
任何形式的违规都应及时查处,及时通报曝光,避免长期的恶性循环,相信相关部门会根据此现象拿出相应对策,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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