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8月份以来,多地密集公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天津、新疆、四川、云南、陕西、江西、河北等10余省份的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出炉。(8月18日《中国新闻网》)
工资指导线只是一种参考和建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而且今年多地的工资增长指导线与去年相比,多为持平或下调,这样的“指导”,实在令人意外,也令人失望,对于此种情况,一些地方的解释是,企业经营发展面临多重压力,适当下调工资增长指导线,与地方宏观经济形势相协调。诚然,这些都是下调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原因,但是却不是指导线下调的理由,企业经营发展的压力不能依靠下调工资增长指导线来缓解。
照理说,工资指导线是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的,这些指导线都是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人民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等综合分析测算的,可以说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的一种建议和提示,是企业工资制定的一种参考,对确保职工利益,稳定企业生产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这种工资指导线只是一种参考,并非强制措施,也就是说,这种指导线只是一种“指导”,不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即使企业不予理会和采纳,也不会得到任何惩罚,这显然是不够的,在职工工资执行方面,虽然有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企业工资的底线,但是这种底线却无法保证职工的利益,很多时候一些企业只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这种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导致一些企业工资增长缓慢,甚至从未增长过,不仅严重影响着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也损害着职工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急需一道规定,对企业工资增长进行规范,可是指导线却只是“指导”,这种没有牙齿的“纸老虎”显然起不到规范企业工资增长的作用,这种只局限于指导的指导线,实在令人失望。
更令人失望的是,今年一些地方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没有上升,反而下调,这种不升反降的“指导”,也就意味着今年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大大低于去年,这显然更加令人难以接受,保证职工的利益,是企业的基本责任,即便企业经营压力再大,也不能再职工工资增长上做文章,经济形势不佳,企业经营困难,完全可以采取其他途径进行缓解和破解,却不能让职工进行承担和买单,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职工的利益得不到保证,企业如何持续发展?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工资增长制度,不管是对企业还是对职工来说,都是一种有利无害的选择。不仅是对企业的保护,也是对职工利益的保护,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将工资指导线变成硬规定和严要求,变成一条不可触犯的高压线,如此,才能充分发挥指导线的意义和价值。
工资指导线听起来很美,却是中看不中用的“画饼”,没有强制性的指导线其实就是一条可有可无的虚线,这种指导线有何意义?因此,指导线不能总是停留在“指导”层面上,应该赋予指导线一定的强制力和约束力,这样指导线的才更具有意义,才更能充分发挥指导线的作用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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