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全国范围内,曾遭受配偶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男性成为受害者的案例也时有出现。据全国妇联权益部负责人介绍,全国现有家暴庇护场所2000余家,去年共为受害人提供庇护服务149人次。为何会出现“站点多、庇护少”的情况?庇护站如何为家暴受害人提供更有效的救助?(9月12日《人民日报》)
家暴庇护中心是根据《反家暴法》成立的,是为遭受家庭暴力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处于无处居住等暂时生活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和寻求庇护救助的成年受害人提供庇护的场所。因此,对于家庭暴力受害人来说,家暴庇护中心是一座“安全岛”。由此,各地成立了不少此类型的庇护中心,来保障受家暴人员的基本权益不再受到损害。
然而,家暴庇护中心却面临着不少问题:例如站点多却接待量却很小,门庭冷却、专业人员不足,救助能力有限等等,这就使得庇护中心处于了无比尴尬的境地。笔者认为,一旦长期这样发展下去,家暴庇护中心也就名存实亡了。
其实,庇护中心遇到如此的问题有很多原因,其中最根本的就是由于人们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遭遇家暴是一件丑事,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因此也只能隐忍或找亲戚朋友;其次庇护中心的服务只是临时性的救助,只能为救助者提供食宿等基本服务,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再者由于家暴庇护中心虽然成立了,但是许多人对其认识不足,了解不透彻,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对于家暴工作认识不深,缺乏经验,最终导致庇护中心“门可罗雀”。
因此,为了使得救助中心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就需要政府出谋划策,也就是说从政府方面要增加公共服务。这就需要政府做到:首先要加强宣传,即加大普法力度宣传的同时要加大关于庇护中心的宣传,使更多的人认识到其的价值所在;其次就是给予庇护中心财政支持,使其有能力进行相关的服务;再者就是为中心配齐相关的专业服务人员,例如法律咨询员、心理咨询员等,使其能够为来中心救助的人员得到有效的帮助,而不是简简单单的提供其吃住。
当然,解决庇护中心的问题,政府提供相关的公共服务是自然的,还要靠社会多方给予帮助,这样才能使得庇护中心存在的更有意义,才能使得遭受家暴的人的权利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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