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首批推出100辆“公务的士”,在为公务员提供公务用车定制服务的同时,还可为公务员家庭用车提供服务,要求乘客出示公务证件。因私个人出行的公务员可享受8折优惠(9月25日《京华时报》)。
公车改革,从2014年在全国启动以来,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此项改革中,政府给公务员发放交通补贴,让机关单位所养的一般公务车辆消失了,特殊公务需求的车辆也减少了。也让公务交通变得更加透明了,行政支出减少了,公务员有了更多机会体验公共交通,同时也体现了干部作风的逐步改善……这些都正被老百姓逐渐理解、认可。
客观而言,但面对实际,怎样解决公车改革后的正常公务出行问题,是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但又没有给出明晰、细化答案的一个大问题。于是,公务出行用车,最终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解决,这是大势与方向。所以,把这个问题解决好自然就摆在了各地公权力部门眼前,其改革的智慧正在被考验,改革的成果也正在被检验着。
福州这一推出“公务的士”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很快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短时间内跟帖量竟达数万条,细心观察这些跟帖后不难发现,反对声、质疑声、忧虑声居多。
为政府公车改革中一些尚未彻底解决的难题分忧,积极为公务员提供顺应民意的服务的项目,其行为值得点赞、推崇。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笔者不主张一棒子将其打死,更不主张盲目、及时的加以效仿、推广。需要冷静观察其社会效应、经济效益和可持续性,及时解决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让其向一个良性化的轨迹去运行。
至少有四个方面的问题值得厘清、商榷及思考,一是“公务的士”的推出是否与公车改革的宗旨相悖;二是公务员及家属使用专车可享受8折优惠,排量为1.8T帕萨特、15元的起步价高于当地一般的士、网约车的资费标准等方面都难逃新腐败及走高端、豪华路线的嫌疑,这无疑会造就新的出行特权和不平等;三是福州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个国企,公益性属性不能变,其“公务的士”的服务程序设计中,其公益属性界定未得以更好的体现,也也难逃“公家钱好赚,赚公家钱”,“讨好公家人,赚更多钱”等嫌疑。四是“公务的士”在运行的过程中如何才能成为真正的“阳光的士”?
首先应该从根本上杜绝让“公务的士”异化问题的出现。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福州此次出租车公司给公务用车提供的“定制”服务,客观上已经将车改之后的公务用车档次、准点抵达、安全品质等又推到了一个与社会普通群体不同“档次”的特殊服务之中,自然就会与普通群众保持一定的距离。就连公务员私人用车的服务也能沾上了“公务用车”的光。可见,倘若“公务的士”换一件“外衣”出现,最终异化成为“新公务用车”,届时,已推行的公车改革成果就难免会受到影响了。
其次,就公务员公务出行无须刻意去彰显职业身份,甚至是讲究面子和排场。首先应考虑的是否满足了厉行节约、为民谋利、公正履职等要素,正常的公务履职可以选择较为快捷、方便、节约的出行方式,但绝不是以某一种专属车型、专属服务等与公务履职行为不相关的东西。可见,提供公共社会服务的任何单位及个人既需考虑公务机构及人员的感受,还得顾及民众的普遍感受。
再其次,公车改革原本就已经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如今却反而从社会上变相填补了100辆“公车”,公务出行得到保障的同时,在群众普遍打车难的大语境下,我们的公务员如果“先天下之乐而乐”,最终情何以堪呢?具有显著公益属性的福州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需要面对的服务对象是社会公众,最起码应该一视同仁、无差别的去提供更为优质化的各项服务。
最后,要采取信息公开透明的方式,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为社会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最终方能促进“公务的士”与民意得以同频共振、相互促进。
这么些年来,我国施行的公务用车制度在多年的实践运行中已经暴露出了不少短板、弊病,干部群众对公车使用过程中滋生的各种不正之风可谓深恶痛绝、反映强烈。所以,福州本次推出的“公务的士”为例,考量的绝不是“福州公交”的经营能力及水平,而是作为公务机构及人员,在面对这样的“特殊服务”送上门时应有的“政治”智慧。昔日的公务车取消了,补贴也按时发放了,却不能同当地百姓一起用同样的方式出行,让我们的老百姓如何看待我们的人民公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