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针对部分驻村扶贫干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等情况,实施驻村干部召回制度。记者调查发现,截至目前,贵州、湖北、云南等地均已实施干部召回制度。据不完全统计,有数千名干部因为官不为等原因被召回。(8月25日《北京晨报》)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奔小康”的指导方针,党中央制定出“精准扶贫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计划”。国家的政策是为了惠民而提出,然而部分干部被下派到基层进行帮扶工作时却“尸位素餐”,非但没有一门心思做好扶贫工作,有的甚至还滥用职权仗着“天高皇帝远”的侥幸心理胡作非为,让贫困地区的百姓苦不堪言,怨声载道。在笔者看来,干部“回炉”是整治作风的一剂“良药”。
随着云南省率先制定公布《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加强指导、培训、管理和考核,对不胜任、不适合、不履职、不作为的人员坚决召回,其他省市也相继开始推行这一制度。干部“回炉再造”,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无疑是给党风戴上了“紧箍咒”。
干部被召回,主要还是因为对工作不熟悉、不投入,工作中不履职、不作为。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想着“混”满日子就可以离开那个地方了。如今,这种不作为心理已经行不通了。因为召回管理制度就是一道“紧箍咒”,是治疗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歪风邪气的良方,同时也给每个扶贫干部敲响了警钟,督促他们沉下心、俯下身认真开展农村扶贫工作。
纵观各地已实施“干部召回管理制度”的省市,收益甚好。所以,地方干部召回制度应常态化,应推广全国。相关部门首先应对考核制度不断创新,在组织管理、评价标准、后续安排等各个方面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安排,保证召回制度良性运行。其次,对被召回的干部通过学习再教育,并组织座谈,必要时可请专家为其进行心理疏导,对无改观者采取职务调整变动的措施,从而彻底祛除“为官不作为,或者胡作非为”的不良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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