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明确今年起对省级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近年来,李克强总理在会议上、批示中、考察时多次督促要严把食品安全关,“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以持续的努力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人民网8月30日)
“民以食为天。”三聚氰胺、地沟油、掺假羊肉和毒生薑等事件的接连发生,不断刺激着群众脆弱的神经,加剧着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当问及群众对于食品安全看法时,群众脸上只有大大的三个字:不信任。
为切实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国家需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仅要使食品安全有法可依,还要加大对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要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让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
再好、再完善的法律法规没有执行下去,也将沦为一纸空文。为了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样才能创造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让食品安全相关企业在竞争中公平、健康的发展。
政府对食品安全只能从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方面着手,更重要的是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企业和责任人要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作为从事与食品有关的企业和责任人,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不仅要关注企业自身发展,更应当自觉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这是一个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只有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能真正做大、做强。
广大群众也要自觉学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正确分辨出霉变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等,切实保护自己,努力提升自己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
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广大群众的心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政府以更大的决心来让人民放心的同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要自觉肩负社会责任,广大群众也要努力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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