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千秋大业在选人用人。在省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之际,中央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对于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选拔配备质量,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吏,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性和深远影响,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用好这把“尚方宝剑”。
众所周知,这次换届产生的领导班子,任期与“十三五”高度契合,承担着决战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的历史使命,迫切需要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队伍,形成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激情干事创业,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全面小康路上掉队。因此,做好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必须要靠《意见》这把“尚方宝剑”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把“带病”干部精准识别出来、挡在门外,发挥其强大的震慑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加大,一批“老虎”“苍蝇”纷纷被打掉,其中有的是边腐边升、“带病提拔”。尽管这只是极少数,但影响恶劣,杀伤力极大,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干部选拔机制的公信力。这无疑告诉我们,这次换届,要坚决把“带病提拔”压缩到最低。做到这一点,就要坚持把换届集中考察与平时一贯表现结合起来,不但看干部的一时一事,而且看干部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和干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情况,根据考察对象工作领域和行业实际,科学确定考察范围、合理设计考察内容,实行差别化、个性化考察,多方式了解履职情况,多渠道考察工作实绩,多层面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和口碑,实实在在地用《意见》立体识人、全面察人,把干部考准考实,对干部是否“带病”作出准确判断,保证换届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当然,打铁先要自身硬。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履行好选人用人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首先就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意见》列入新增的一项学习内容,深刻分析出台的背景,充分把握主要特点,全面掌握六条措施。这样,在换届工作中执行《意见》时,才能做到不滥用、误用“宝剑”,确保一旦出鞘,就能“一剑封喉”,让“带病”干部无所遁形。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组工干部作为“宝剑”的使用者,要严格要求自己,公道正派,认真履职,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当“黑脸包公”,挺直腰杆向“带病”干部“亮剑”,谁有“问题”就拿谁“开刀”,绝不搞“刀下留人”“下不为例”。唯有如此,才能最大化地发挥“宝剑”的效力,推动《意见》在本地本部门得到有效落实,避免贯彻执行上的“花拳绣腿”,推动换届生态“山清水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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