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湖北、湖南、四川、陕西、浙江杭州、山东济南、黑龙江哈尔滨等多地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推动出台相关意见或办法,激励干部干事热情,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人民网8月25日)
创新驱动发展,改革创造机遇,谁来驱动创新?谁来推动改革?这是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最为迫切话题!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毫无疑问政策导向,就是社会发展的引领,执改革创新之牛耳者必定是各级人民政府。
在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错误的发展观和扭曲的政绩观,极大地滋生了庸政、懒政。怕“工作上出事儿”成为了干部的心病,部分干部甚至把“干事”当做“出事”,“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出错”等消极、错误的观念也滋生在全国的官场中,甚至成为了干部为官“明哲保身”的准则。我们应该看到,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难免碰到新问题、新情况,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和挑战。没有一种敢破敢立、敢闯敢试的精神,就“杀不出一条血路”。
针对“为官不为”的现象,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决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通过容错纠错机制,让改革创新者感受到“依靠”,释放出更多的活力,为改革创新者服上一颗“定心丸”,逐步消除“枪打出头鸟”、“做得越多风险越大”的顾虑,让改革创新者尝到“甜头”。
但是容错不等于可以随意出错,免责不是为少数人因失职渎职和违规违法提供挡箭牌。保护和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不意味着可以蛮干、乱干。用好容错免责机制,要严格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违纪违法、探索实践与有规不依的界限,防止宽容变纵容,保护变庇护,警惕少数干部将容错免责机制作为逃避责任的“护身符”,
容错纠错机制大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这个需要大实干、需要干大事的时代,只有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用严格的标尺来容错免责,不让干事者受委屈、不让改革者背包袱,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让干部心无旁骛谋改革、甩开膀子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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